与时俱进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引发社会关注。
三门青蟹是浙江省三门县特产,获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多个三门青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合法权利人为三门青蟹中心。H公司(化名)在一网购平台开了一家卖蟹的店铺,店里排第一位的是“南沙青蟹”的商品链接,宣传语写得十分醒目诱人:“南沙鲜活青蟹大红膏蟹2只装,海鲜水产非三门媲美黄油蟹海螃蟹红鲟。”对此,三门青蟹中心认为,H公司在商品链接标题中组合使用“三门”及“青蟹”的行为起到了关键词引流作用,构成不正当竞争,将该公司告上法院。
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H公司设置的标题在“三门”前加了“非”字,且在商品信息中标注了厂址和品牌,一定程度上指示了其所售青蟹的地理、销售商来源,但互联网环境有其特殊性,在网购平台上以“三门”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亦可搜索到H公司的销售链接。因此,使用“非三门”和“三门”所实现的引流效果是相同的。H公司所售产品是广州的南沙青蟹,在广告宣传使用另一个知名的青蟹产地“三门”实无必要,其意图是通过“三门”作为关键词来增加自身产品被搜索到的几率,这是一种搭便车、攀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H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万元。
地理标志是指标识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体现鲜明的区域特色,以其独特的品质形成品牌效应,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金字招牌”。在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之中。实行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制度,对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523个,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385件。2023年,我国地理标志直接产值超过9600亿元。
所谓“树大招风”,有“地理标志”四字加持,产品就更受市场欢迎,售价更高,而高溢价诱惑让一些不法者动了歪脑筋,干起侵权假冒的勾当。现实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时常发生。除了三门青蟹,西湖龙井、五常大米、阿克苏苹果等一些知名度高、溢价能力较强的地理标志产品都曾或正面临被假冒、仿制的困扰。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营销渠道快速铺展,线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地理标志行政保护案件共结案836件,涉案金额911.49万元,罚没金额827.22万元。
地理标志侵权行为易发多发,不仅会破坏好不容易创建的地理标志品牌口碑,还会挫伤各地培育地理标志品牌的积极性,损害上游生产者的利益,破坏整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生态。因此,必须更大力度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第一要务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监管执法。要在现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等法规基础上,出台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门法律,明晰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面对地理标志侵权行为向线上转移等新形式、新特点,要与时俱进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各方加强协同配合,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溯源体系等,共同筑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防火墙”。同时,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法律宣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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