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炳生: 区域公用品牌要“一个孩子一个名”
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就是要做好产业、做大产业、做强产业。
首先,做好产业,实际是做对产业,要找到最适合当地条件的产品和品种。因为一个地方的自然条件是没有办法建立的,我们可以用温室大棚改变,但作用有限。比如陕西洛川,被认为是全世界最适合种苹果的地方之一,自然条件很重要。虽然自然条件没有办法大规模建立,但有的品种恰恰适合这个地方,比如沃柑,是从国外引进的柑橘品种,在重庆等地试种效果不理想,但在广西南宁的武鸣区就很适合,这也是武鸣沃柑现在能发展得那么好、质量能与进口柑橘竞争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地方政府搞产业规划的时候,不能拍脑袋决策,一定要找到最适合这个地方的产品和品种。那么,很多地方又有困惑了,说适合的产品和品种太多了,该做哪一个?这就要做大产业。
做大产业,就是要做出规模效益。做大,才可能实现优质优价,才会对科技人员形成吸引力,才能把品牌叫响。
做强产业,就是要做出好品牌。现在,发展区域公用品牌,许多市县政府部门积极性很高,把区域公用品牌作为推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这是大好事。但也存在乱象,比如一些地方政府没有遵循规律,花重金打品牌,但是方向偏了,方法不对,结果收效甚微。
所以,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前期一定要做好产业规划:要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产品品质要好,达到全国最好之一;要符合当地的经济条件,即符合市场经济的收益与风险规律;还要确定好发展目标,实现区域规模化、一县一品。
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上,还要做到“一个孩子一个名”。一个地方可能会有很多个产品,它们都有同一个姓,就是区域名。此外,它们应该有不同的名字,这就是产品名。有的地方在区域品牌建设中存在误区,想用一个品牌把所有的产品都包含在里面,给所有的孩子都叫一个名字,通常这个名字很有诗意,很浪漫,但并不能传达有效有用的消息,消费者从品牌名字上,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也就无法建立起消费者的认知和忠诚度,也就没啥用处。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定是专品,比如洛川苹果、五常大米等,让人一听,就知道哪个地方出产的什么产品,是优质产品。打品牌,最终需要消费者认可,不是政府一厢情愿的事情。品牌,代表的本质意义是质量;名牌产品,就意味着是全国质量最好的之一。一个市县区域内的所有农产品都用一个品牌名称,意味着要告诉人们,所有用这个品牌的产品,质量都是全国最好的之一。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无论这个品牌名称如何好听,都不会成为名牌,因为,消费者不会相信,这个地区所生产的所有农产品,都是全国顶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