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引导县农业产业走“品牌兴农”发展道路
去年以来,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根据《浙江省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力推“品牌兴农、品牌服务、品牌提升、品牌推广、品牌保护”五招,依托长兴县农业公用品牌指导服务站,精心打造“长兴鲜”区域公用品牌。至今年5月底,全县新增集体商标申请3个、地理标志商标2个,建立公用品牌示范点1个、直营点及品牌授权经销点10个,处理涉农公用品牌侵权案件5起。
第一招:突出品牌兴农导向。该局根据当地县委、县政府培育具有辐射带动效应、区域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全县农业产业走“品牌兴农”发展道路的要求,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共同发起组建了长兴县农业公用品牌指导服务站。指导服务站立足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贴近农业经济主体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农业品牌培育方面的优势,通过搭建工作平台,发挥沟通、协调、组织功能,共同推动“长兴鲜”公用品牌建设。
第二招:突出品牌指导服务。自去年6月指导服务站建立以来,为县内农业市场主体积极提供商标注册、运用、管理等相关咨询服务,引导农业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规范商标使用;指导农业主体建立质量标准体系,进行计量、广告、电子商务方面的业务指导;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普及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相关知识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会5场,培训对象分别为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加工营销主体、电子商务营销主体等共计245人(次)。
第三招:突出品牌规划提升。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通过对县域农业品牌发展现状开展深入调研,收集整理全县农业产业集群的资料数据,建立了县农业产业和公用品牌数据库,制定了《“长兴鲜”品牌发展规划》,指导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申报县域农业公用集体商标“长兴鲜”,指导县花卉苗木协会申报“长兴青梅”“长兴红梅”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同时,通过建立公用商标品牌培育库,及时指导相关企业制定商标发展规划,争创商标品牌示范企业,鼓励信誉好、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积极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加强对品牌的保护。
第四招:突出品牌市场推广。该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部门,通过组织农事主题节庆活动,在杭州市、太湖龙之梦等地召开“长兴鲜”区域公共品牌发布会,并开设品牌体验店,建立公用品牌示范点,提升“长兴鲜”品牌市场影响力。通过长兴县农业公用品牌指导服务站牵头,组建“1+N”市场推广模式,即“长兴鲜”农产品营销平台+依托“长兴鲜”营销平台与景区、酒店、农家乐、民宿、社区和抖音、农村淘宝等合作建立的线上线下营销体验网点和品牌示范点,有效促进品牌与市场的对接。通过组建专业化市场运营团队,注册“长兴鲜”微信公众号,建立“长兴鲜”电商交易平台,设立了400平方米经营场所,开设4家网上分店,建立4个分布全国的线下直营分店和6个经销点,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长兴鲜”营销网络。从去年9月底开始,已完成“长兴鲜”品牌销售额1000万元,预计2020年销售额可达2500万元,实现了农业公用品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第五招:突出品牌维权保护。该局指导“长兴鲜”农产品营销平台,构建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产品进入平台的食品安全进货验收制度、运输存储管理制度、销售服务管理制度等,为平台提供新鲜、优质、安全的产品做保障;对平台销售的产品进行检查和产品抽检,督促平台充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安全,呵护“长兴鲜”品牌美誉度。同时,全面加强“长兴鲜”电商交易平台的监测,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其下架禽鸟类交易信息3条,指导品牌注册人和使用者共同加强品牌维护,及时处理涉及农业公用品牌的侵权案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