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龚定荣:规范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共建共享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作为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建议集中打造区域品牌,避免同类地区、相邻地区同创区域公用品牌,集中打造一个区域公用品牌,杜绝无序竞争。”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潜江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定荣提出相关建议。
龚定荣介绍,近年来,湖北集中力量打造“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经济效益逐步释放。据了解,2019年,潜江在外从事虾—稻产业经营主体560个,在外直接建设初加工厂15个,建设生产基地50万亩,带动全省虾稻共作面积约700万亩,形成了潜江龙虾“总部经济”格局。
潜江建成了全国仅有的“中国小龙虾交易中心”,在外布局交易网点200多个,形成了覆盖全国300多个大中城市的专线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区域一体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潜江龙虾交易物流发展新格局。2019年,潜江龙虾交易量达到21万吨、年交易额超过80亿元,出口欧美、日韩、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创汇连续16年居全国第一。
品牌创建来之不易,如何维护这块好金字招牌?龚定荣建议,要严厉打击农产品“贴牌”“套牌”“洗澡”“搭便车”等现象,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保护,维护品牌形象。“同时,建议由品牌当地政府或运营单位向共享区域内的企业、生产者授权,符合产品标准的主体可以使用区域品牌,严格统一使用原产地的种子(苗)、生产标准、生产技术、生产标识,并建立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龚定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