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 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向爱武(中)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背景下,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明确了“三个示范区”的发展定位,为我州如期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发展方向。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擘画的美丽蓝图为目标,主动融入大局、找准坐标定位,围绕争创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积极发挥标准、认证、品牌支撑作用,主动服务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拉高线”带动产业和消费升级,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以有机产业发展厚植红河经济增长新优势。
深入蒙自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调研有机肥生产情况
——以标准化为技术支撑,夯实“绿色食品牌”品质基础。
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在于对先进技术标准、质量控制标准以及综合管理标准的需求,我们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农业标准示范,通过制定和实施优质标准,形成质量硬约束,促进产业转型和质量升级,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有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持续推进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针对红河州特色农产品,制(修)定《蒙自大枇杷栽培技术规程》《蒙自西北勒苹果生产技术规程》《大棚番茄生产技术规程》《冬马铃薯微喷灌生产技术规程》《寒山区早春马铃薯生产技术规程》《富硒农产品含量要求》等9项红河州地方标准,其中,《富硒农产品含量要求》是针对红河州首次发现梯田红米等农产品中含硒元素并达富硒标准而制定的。今年已完成红河州65项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个旧柠檬生产技术规程》《石屏火龙果生产技术规程》《石屏杨梅生产技术规程》《开远藠头生产技术规程》4项红河州地方标准完成制定。二是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与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共同推进“标准制定”技术扶贫工作中,融入沿海一线城市客户需求,制定的绿春茶、红河梯田红米系列等7个团体标准已向社会发布,旨在全力推动红河州绿春茶、梯田红米实现全链条标准化作业,推动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筑牢红河州绿春茶、梯田红米产业品牌基石,对促进提高红河州地区公共品牌产品的质量,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021年3月,弥勒芒果种植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通过评估验收;金平油茶栽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顺利通过中期检查评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形成了科学合理、富有特色、便于推广操作的标准化种植(养殖)模式,制定核心种(养)植规程,搜集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目前,红河州已建设完成13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1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陪同省标准化研究院专家到州林科所就金平油茶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行调研交流
——以有机认证为提质手段,保障“绿色食品牌”优质优价。
有机产品代表着人们追求品质生活的方向,有机产业承载着生态涵养的功能,依托“认证”之手不仅能够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还能够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让有机产品成为企业绿色发展的“银行”,引导形成农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有机化工作,我们需要不断聚力政策、技术、资源、宣介等要素为有机认证发展注入新“动能”。一是与第三方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签订《有机产品认证服务合作协议》。充分利用第三方的技术资源为我州编制县域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对获批“一县一业”的县市进行培训和帮扶、通过认证机构自身贸易服务平台和产品展示为红河州品牌进行宣传和推广、提供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的检验检测服务等。二是强化有机产品认证知识培训和服务工作。举办有机产品认证暨证后监管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州有机产品认证工作,有效提升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服务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选定12家食品农产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试点,邀请有机认证专家开展实地帮扶、现场指导,引导企业按照有机产品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积极申报有机产品认证,走农业有机化高质量发展道路。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世界认可日”和“有机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播放有机产品宣传视频、发放有机认证宣传资料,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通过组织获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参观有机生产基地、召开座谈交流、集中展示和销售有机产品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社会各界人士、消费者和企业增强对有机产品的认知度,坚定企业从事有机生产的信心和决心。截至2021年7月,全州获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共76家、93张证书,比2020年净增29家企业、33张证书,有机认证基地面积15.46万亩、产品认证面积9.62万亩、年产量7.67万吨、年产值40677.66万元。目前,红河州有机认证数位居全省第7位,比2020年上升2位。
到芒果标准化种植农业示范区承担单位指导标准体系编写
——以品牌化为发展方向,拉动“绿色食品牌”经济效益。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既是推动有机产品供需结构升级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红河州产业升级和品牌塑造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大力扶持和服务有机企业树品牌、创名牌,充分发挥品牌的带动能力,努力将品牌效应转化为有机产品的经济效益。一是强化宣传,加强品牌培育,提高市场知名度。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品牌宣传和品牌推介,提升我州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近年来,在各类展会的评比活动中,我州屏边荔枝、蒙自石榴、建水紫陶等产品都获得了较高荣誉。同时,对目前申报条件尚不成熟而又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加大培育力度,力争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保护一个,培育壮大我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二是强化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我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商标数量稳步增长,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7月,全州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件(其中农产品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9件(其中农产品26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其中农产品8件)。“西北勒苹果”“红河哈尼梯田红米”“弥勒葡萄”“弥勒葡萄烈酒”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正在积极申报中,“泸西小香葱”“绿春小耳朵猪”“绿春黄连鸡”“金平马鞍底古树茶”“金平诺玛飞鸡”“河口芒果”“河口柚子”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已进入商标实质审查阶段。目前,红河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拥有量位居全省第一,商标有效注册量位居全省第六。三是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促进运用工作。积极推荐“蒙自石榴”参加地标品牌价值评比,全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标企业达102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用标企业达30家。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支持“蒙自石榴”9万元经费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今年,“屏边荔枝”“蒙自石榴”“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4个品牌5家企业正积极申报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和运用,极大地促进了相关产业发展壮大,提高了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站在这个新的历史交汇点,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继续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篇布局,通过提升标准、加强认证、打造品牌,不断优化产品品质、提升产品竞争力,为推动红河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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