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同富裕的战略视角看“丽水山耕”实践经验
导语
2014年,浙江省丽水市依托绿水青山生态资源优势,探索山地农业的品牌化之路,携手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主任、浙江永续农业品牌研究院院长胡晓云打造了全国第一个多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耕”。多年来,以“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丽水市实现了“两山理论”生态价值转换,将小农户与大市场进行有效链接,高质量驱动区域经济增长,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探索了一条山区农业、农村、农民迈向共同富裕的发展之路。今日转发丽水学院商学院党委书记廖峰的专题文章《从共同富裕的战略视角看“丽水山耕”实践经验》,与大家一同探讨浙江丽水的共同富裕之路。
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指出,要体系化推进“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丽水山景”“丽水山泉”“丽水山路”等“山”字系品牌建设,以品牌赋能促进生态产品增值溢价。“丽水山耕”作为全国首个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如何确保“十四五”能够开好局起好步,将对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建设意义重大。从脱贫攻坚到全面小康,从乡村振兴到农业农村现代化,顺利实现“丽水山耕”品牌的迭代升级,最终要回到高质量绿色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随着品牌建设从理论战略规划走向市场实践落地,“丽水山耕”影响力日渐提升,加盟商企不断增加,“公地灾难”势必日渐凸显 ,品牌发展将步入改革深水区。为此,在科学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部署和政策背景,找准定位,明确方向,整装再出发,就必须用共同富裕的战略视角,围绕机制创新在理论层面进行系统梳理,不断回望初心、坚定信心、保持恒心。
“丽水山耕”体现了中国化的共同富裕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品牌权益不属于某个企业或集团、个人拥有,而为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所有。可以说,公用品牌是一种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当下中国社会公有制经济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丽水山耕”诞生于新世纪之初、以地理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主要抓手的第一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面临瓶颈,以党的十八大之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要目标的第二波全国性农产品品牌建设尚未启动之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从根本上说,它是基于比较优势的一种创新发展,是在生态文明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引下,地方政府 “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和尝试,是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到共同富裕的先行先试。
以“丽水山耕”为代表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新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协会注册、国企运营、部门联动、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中国模式。坚持党委领导,确保“丽水山耕”在发展过程中始终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改革指向。政府推动、国企运营、部门联动则能够统筹各方资源,协调解决山区农业主体多、小、散在闯荡市场所面临的诸多障碍。协会注册和社会参与则充分体现了品牌的公用属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关键所在,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越性所在。“丽水山耕”的实践充分说明,共同富裕需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品牌)充分激发和发展生产力,也需要政府有为之手(公用)通过战略部署、公共产品的供给保障等措施和手段去促进、去调整、去实现。
“丽水山耕”体现了高质量、差别化的共同富裕
一方面,共同富裕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的共同富裕,是发达生产力基础上的均衡富裕的状态。它是一个分配问题,更是生产问题。低水平的共同富裕意义不大,生产力不发达时,效率会成为共同富裕的最突出矛盾。就丽水当下农业而言,首要任务仍是高质量做大蛋糕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多次强调品牌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农业发展要因地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浙江人多地少,农户规模小但数量又极其庞大,这种现状不可能短期内改变,必须探索一条改造传统小农业为现代小农的中国特色的高效生态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丽水山耕”创建伊始就提出生态精品农业的品牌定位,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力求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与可持续发展。为此,2017年制定出台了“丽水山耕”品牌产品标准,并于2019年对标欧盟进行了修订。通过第三方标准认证和产品溯源等举措,确保品牌质量。
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更不是均贫富、杀富济贫,是先富带动后富的一个波浪式渐进过程。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不存在一条绝对平均的同时富裕的道路,也不存在一蹴而就的共同富裕。在参与“丽水山耕”建设过程中,笔者一直呼吁要注意“公用品牌”和“公共品牌”的区别。“公共品牌”类似一种普惠性的社会福利,重在共享,准入门槛较低。“公用品牌”则对授权农企和产品有较高的要求,强调质量效率优先,并有相应的义务规范。“丽水山耕”的打造,必须遵循共同富裕的差别化原则。要树立“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的理念,在政策扶持上要聚焦。鼓励一部分优秀企业和农户,在品牌大道上先跑起来,通过示范引领,实现先进带动后进,进而全面提升区域农业的质量和效益。正是由于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够清晰,丽水市生态农业协会成立后会员数量曾一度激增。由此带来管理成本增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公地危机”此起彼伏的情况。所幸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于近两年着力开展质量监控和总量控制。这一点需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予以共识和坚持。
“丽水山耕”体现了群众性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本质特征和重要目标,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打造“丽水山耕”的初心使命就是为全市农业农村人口谋福祉,为丽水人民谋幸福。制约山区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涉农的优质公共服务相对滞后。优质共享公共服务是农村老百姓最关心、最期盼、最有获得感的领域,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通过推进公用品牌建设,提升区域政府涉农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通过品牌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从而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实现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的辩证统一。
打造的“丽水山耕”的核心动力来自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不能靠政府主导大包大揽,必须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贵在公用属性,直接关系地方产业振兴,经济发展和人们增收,与普通百姓福祉息息相关,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国企的事、协会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目的在于共享,成败在于共建共治。如果这点形不成共识,“公地灾难”就在所难免。同时,单纯由政府介入、政府主导的公用品牌,也很难彻底释放它的活性因子,难以达到双赢的优质循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广,“丽水山耕”早已成为丽水一张活名片,上至政府、企业下至普通百姓与之休戚相关。要树立“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创共建”的理念,提升公用品牌维护的公共意识,夯实命运价值共同体。在充分挖掘生态密码、实现产业融合、助推品牌赋能等方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保障“丽水山耕”可持续发展、蹄疾步稳奔向共同富裕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