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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用品牌探索之旅(27)▏两种区域公用品牌的不同选择维度

来源:农业品牌研究院 更新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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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正如所有新生事物一样,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之路蜿蜒曲折。从理论空白的填补,到落地团队的组建,从不被认可,到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之中,探索者的笃定前行,终为中国农业、乡村的品牌化发展引出一条宽阔大道。

本书集结了蒋文龙会长20多年来的见闻和思考,其中不乏极具参考意义的经验总结,透过他平实而洞见的文字,我们将一窥区域公用品牌的过去、现在,以及可以期待的将来。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衡量任何一个事物的成败得失,必然是一分为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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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区域公用品牌的不同选择维度

 

单品类?全品类?面对两种不同类型的品牌,地方领导的选择意见似乎事先经过高度统一:全品类。一来,在他们的认知里,区域公用品牌就等于全品类品牌;二来,做了单品类品牌,其它农产品怎么办,现实问题难以解决;三来,作为“伴手礼”给人介绍起来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可以真正代表地方形象。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作何选择?我们在选择时应该考虑哪些问题?

我总结了几个考量的维度:人文历史、环境因素、产业结构等是否具有显著的共性特征?产业规模及其影响力如何?运行团队及其运管能力如何?除此之外,单品类和全品类品牌在认知基础、投入大小、见效快慢等问题上都有不同的表现,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一,考量产业因素。如产业规模明显占有优势,产品质量具有显著优势,则无论省级、市级、县级及至乡镇街道,首选的应是单品类品牌。如吉林大米、贵州绿茶、内蒙乳业等。

第二,考虑区域层级形成的规律。一般情况下,地市一级以全品类品牌为宜,县级以单品类品牌为宜。打造全品类品牌的地市必须具备足够鲜明的地域、人文或产业特色,这是品牌的灵魂,也是品牌打造成功的基础。

第三,已经建有地市级全品类品牌的,一般不宜再在县一级构建同类品牌,以免分散资源、相互冲突;除非该县地域、人文、生态、产业方面具有独树一帜的鲜明特色,容易取得市场和消费者高度认同。

第四,全品类品牌、单品类品牌、企业品牌,应该各展所长,构成比较科学、系统的品牌体系,相互支撑同步发展。

总之,我们必须充分调研各地的资源禀赋条件,来确定选择哪一种品牌类型。

大部分的县级政府领导都喜欢全品类品牌,认为自己的产品都很好,一个都不能落下。这种情感认识是可以理解的,但品牌农业是基于比较优势的个性化农业、差异化农业,我们必须站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高度,站在市场的角度,去考量、去发掘我们的独特竞争力,最后才能稳操胜券。农业品牌化并不只是全品类品牌,单品类带动同样是有效的途径,并且胜算更大。